本報北京4月19日電(記者朱雋)自然資源部辦公廳日前下發(fā)通知,要求做好2019年住宅用地“五類”調控目標制定實施工作。
通知要求,地級以上城市、地州盟所在地和百萬人口以上縣(縣級市),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(截至2019年3月),實施差別化調控政策,在上年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目標基礎上,調整確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應“五類”(顯著增加、增加、持平、適當減少、減少直至暫停)調控目標。
其中,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,應停止供地;36—18個月的,要適當減少供地;18—12個月的,維持供地持平水平;12—6個月的,要增加供地;6個月以下的,要顯著增加并加快供地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19年04月20日 02 版)
(責任編輯:李冬梅)